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QLY-DL-JM-20250702FW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7-11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的资格性审查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内容为: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现更正为: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更正日期:2025-07-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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