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民族幼儿园太阳楼及足球操场维修改造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2720250600025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7-2025-00381
3、项目名称:来凤县民族幼儿园太阳楼及足球操场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076446(万元)
6、最高限价:60.076446(万元)
7、采购需求:
项目拟改造太阳楼建筑面积2132.09平方米(含屋顶防漏钢棚、内外墙粉刷、教室和楼梯间定制装饰及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室外足球操场及彩虹跑道面积700平方米及大门、厨房、门卫室等零星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承担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技术、人员方面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能力。(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同时在其他在施建项目中任职。(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4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