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衡水公司炉渣综合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环保衡水公司炉渣综合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40303030174292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500t/d炉排式垃圾焚烧炉,配置1台20MW汽轮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脱硫、脱
硝、除尘、渗滤液等环保设施,炉渣产量12.5万吨/年。
七、招标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承担本项目2条5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产生的锅炉灰渣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及运输工
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两台出渣机出口清理、渣吊操作、灰渣倒运、灰渣间系统范围内卫生清理、指定路线道路清
理、灰渣无害化处理、灰渣综合利用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
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开元路1799号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至炉渣处置场所。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
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在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所产生炉渣的
服务业绩。
注:①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②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炉渣服务业绩均由投标人自有炉渣处置场地进行炉渣处置。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到2024年07月24日23时59分59秒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