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大瑞铁路项目经理三分部减水剂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CR122-DR0403-WZCG-202502
1.招标条件
1.1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大瑞铁路工程项目经理三分部。建设单位为:云桂铁路云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减水剂进行询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大瑞铁路三分部主体工程已于2021年底全部完工,全线受高黎贡山隧道未贯通影响,工期延期,通车时间未定。2025年我部新增惠通站旅客地道、惠通站场坪、永新站场坪及隧道防灾救援工程,本标段计划工期:36个月,竣工日期:2027年11月30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2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企业必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检验合格的生产及检测设备;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的技术证明文件;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XX年XX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7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X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2年7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竞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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