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大楼扩建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101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审判大楼扩建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710004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五节 开标及资格审查 资格性审查表 | 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特殊资格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及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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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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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