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7标段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025-WZCG-1900-YFZB-007
1.招标条件
1.1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7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7标项目经理部,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锚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 YFHBZQ-7 标段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境内,包含 DK105+211.85~DK130+350 范围内全部站前工程,正线长度为 24.05km。主要工程数量包括:桥梁 3.5座,总长度 0.294km;隧道 3.5 座,总长度 23.756km;无砟轨道 48.101 铺轨公里,四电配套房屋、警务区、岗亭及相关工程。其中独岭隧道为重难点工程,杉树隧道为本标段控制性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
(2)生产能力:制作厂应具备年生产加工100万米以上的能力。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隧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相关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二份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无行贿等违法不良记录并出具检察机关证明材料。(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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