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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小学食材采买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CGDL-ZC2025-048

项目名称:食材采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29,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小学食材采买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225,97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25,97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畜禽肉 肉类(新鲜猪肉、鸡肉、牛肉、羊肉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225,972.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包2(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小学食材采买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171,6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71,6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蔬菜 蔬菜、水果类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171,6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包3(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小学食材采买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42,9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2,92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谷物细粉 米、面、粮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42,92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包4(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小学食材采买项目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88,72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8,72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调味香料 调料、鸡蛋、干货类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88,728.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小学食材采买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小学食材采买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小学食材采买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小学食材采买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小学食材采买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须具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登记证)及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
④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⑦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⑧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合同包2(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小学食材采买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须具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登记证);
④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⑦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⑧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合同包3(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小学食材采买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须具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登记证);
④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⑦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⑧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合同包4(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小学食材采买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须具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登记证);
④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⑦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⑧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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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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