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K-2025-049-01
项目名称: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设备项目-1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4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设备项目-1包(二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4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中频电疗仪1台、红外偏振光治疗仪1台、微波治疗机1台及系统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3.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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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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