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502000071
2、交易进场编号:FC-ZC-20250715-01
3、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肥城康王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补偿项目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652638.96元。
7、采购需求:2025年肥城康王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为60日历天。种植工程养护期3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等相关法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2本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按建筑业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 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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