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哈得2025-2028年电机维修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E01-FK015-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保证哈得采油气管理区现场生产正常运行,对各类故障电机进行问题排查处理及修理。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开展维修服务,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2 招标范围:(1)对电机外壳、转子定子、轴承、轴承盖等机械部件进行修复;
(2)按照管理区技术要求,对电机部件进行技术改造等工作(例如绕组材料升级、优化绕组结构等);(3)负责对维修后电机技术支持,保证改造后设备运行正常。
2.3 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
2.4项目实施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巴州尉犁县辖区的哈得采油气管理区。
2.5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
3.2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维修人员至少3人。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操作人员2人,均具有有效的电工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人具有防爆电气作业证。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等);②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对应人员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③提供人员资格证书的扫描件;④提供技术负责人HSE培训合格证或承诺在作业实施前取得HSE培训合格证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截止日具有已完工的电机维修业绩1项。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结算发票扫描件。
3.4设备装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5 QHSE要求:
(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7)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8)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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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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