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商洛市-2025-00138.1B1
项目名称:全自动二氧化硅前处理仪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自动二氧化硅前处理仪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300000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二氧化硅前处理仪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二氧化硅前处理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2)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可不提供,但须出示本人身份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履行合同能力证明: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涵盖相关内容的承诺书;9)提供近三年来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验收报告);10)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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