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XJZY-YL-24
项目名称:霍城县清水河镇西卡子村2025年辣椒产业生产加工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霍城县清水河镇西卡子村2025年辣椒产业生产加工建设项目(二期)
数量:10
预算金额(元):500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购置带式干燥机1台色选机2 台、上料机3台、出料机3台、传送带1台并配套相关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供货(最终以合同签订为主)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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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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