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FZC2025-0041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购置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等一批医学装备项目
预算金额:410.41万元
最高限价:410.41万元
采购需求:一包:采购体外冲击波碎石机1台(带排石床2张)、体外冲击波碎石机1台,预算金额:88.00万元;二包:采购强脉冲光治疗机1台、多功能激光光电平台1台、调Q激光治疗仪1台、水光仪1台、威伐光治疗仪红外辐照治疗装置1台、毛发提取仪1台,预算金额:125.00万元;三包:采购多导睡眠监测仪(含双水平呼吸机及模块接口)1套、产科中央监护网络系统(1拖4)1套、胎心监护仪2台,预算金额:70.00万元;四包:采购口腔根管显微镜1台、麻醉机1台、神经刺激仪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全胸腔体外振荡排痰系统3台、动态心电记录器4台,预算金额:37.41万元;五包:采购输尿管硬镜2根(进口产品已论证)、尿道切开器1套、超声骨刀1台、超声波清洗机1台,预算金额:40.00万元;六包:采购移动式C型臂1台,预算金额:50.00万元。(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其中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1 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进口产品(神经刺激仪、输尿管硬镜)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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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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