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1-ZBXX-C2025-0004 项目名称:丰县顺河镇稻米精深加工项目附属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38113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6.381136万元 采购需求: 丰县顺河镇稻米精深加工项目附属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5-07-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第三开标室(丰县)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5、 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3d61229d-698a-44b8-b997-77261b451d6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