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4]ZDL[TP]2025001
项目名称:诏安县西潭镇新春等3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续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41,206.00元
采购包1(诏安县西潭镇新春等3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续建)):
采购包预算金额:1,741,20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08,309.52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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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02091000-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 诏安县西潭镇新春等3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续建) | 1(项) | 否 | 诏安县西潭镇新春等3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续建),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 1,741,206.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附上其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15 至 2025-07-2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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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