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9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删除原磋商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履约能力:“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软件技术保障,具有“卷宗标注编目”类系统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自有知识产权的供应商提供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影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非自有知识产权的供应商除提供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以及发票或使用授权书并进行电子签章;未提供不得分。”
二、原磋商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整体实施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整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现场规划方案;②设备配置方案;③档案服务流程方案;④项目进度计划。 以上内容满分1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说明: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中引用的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方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文件内容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现更正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整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现场规划方案;②设备配置方案;③档案服务流程方案;④项目进度计划。 以上内容满分16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4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说明: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中引用的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方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文件内容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10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编号:51010025210200043217。
3.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