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JZCG-G2025-0044 项目名称:教育系统信息化安全运维、线路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0万元 采购需求: 张家港市教育技术装器室积极推动数字教育建设,以提高教育领域的服务效率和质量,不仅涉及到硬件设备的购置和软件系统的开发,更需要专业的运维团队来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其中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教育相关的信息系统涉及大量敏感信息和重要数据,因此需要加强运维安全保障,防止信息泄露和数据被非法获取。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软件、链路、安全服务部分,应在2个月内完成开发部署并满足试运行条件。中标公司需在合同生效后即派项目实施人员到达用户现场,开展具体工作。遇不可抗力原因需延迟交付的,经采购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软件试运行期不少于1个月。试运行期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中标公司提供为期1年的运维服务。 本项目硬件采购部分,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本清单中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先交货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和施工。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迟延交货的,经采购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本项目软件、硬件运维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投标方必须在用户提出技术支持要求后可先远程解决问题,如远程方式不能解决,必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技术支持。投标方应对系统和设备提供7×24小时的全年实时技术支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 (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