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4389-XM001
项目名称:窦店镇公共公益类补办手续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1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窦店镇公共公益类补办手续工作项目
1400
1
对符合及确属公共公益类项目进行手续补办,共计6.97万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不低于 560 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不低于 392 万元 ,注: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则不涉及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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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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