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90420250000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公务车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5-07-11,更正为:2025-07-15。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7-16,更正为:2025-07-2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7 10:00:00,更正为:2025-07-22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7-17 10:00:00,更正为:2025-07-22 10:00:00。
由原来:
第五章评审办法
5.3.3.1.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
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 |
变更为: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