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杰瑞竞磋(工程)2025-052
项目名称: 恰卜恰镇索吉亥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242054.1
最高限价(元): 3242054.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恰卜恰镇索吉亥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242054.1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在恰卜恰镇索吉亥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一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10天内)。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及未承担在建项目承诺函。
(3)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等违纪违法方面而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相关承诺函)
(4)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供应商,应提供青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