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4号-JLHY2025-GHY012
2.项目名称:龙城镇和兴村污水处理项目
3.预算金额:1,726,523.00元
4.最高投标限价:1,726,523.00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7.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8.标包划分:1个
9.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天内完成
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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