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HC-2025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岚皋县民主镇集镇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7 09:00:00,更正为:2025-07-21 15: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7-17 09:00:00,更正为:2025-07-21 15:30:00。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岚皋县民主镇集镇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岚皋县民主镇
3.主要建设内容:原场地拆除开挖、路基路面、铺装、路灯工程及附属设施等,未尽之处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计价要求
1、投标人应依据《计价规则》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以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应依据《计价规则》的规定程序组价。
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
3、本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工程项目其工程内容和项目特征仅表达了主要工程做法,报价时各投标人应依据图纸用料说明、相关图集,结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及答疑记要文件进行组价。
4、投标人根据《计价规则》规定和投标文件要求格式计价,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投标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实际情况、市场信息价自主报价。组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社会价格浮动因素,自然灾害及停水、停电、窝工损失等风险费用。
三、编制依据
1、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2009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绿化景观工程价目表》
3、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设计图中选用的相关标准图集
4、依据本县要求,人工费仍然按照陕建发【2018】2019号文件,综合工日单价为120.00元/工日,装饰工日单价为130.00元/工日。
5、增值税税率执行陕建发[2019]45号文件
6、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陕建发[2019] 1246号文件
7、依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价的通知》“陕建发〔2020〕1097号”,规费在已有计费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
8、材料价格参照《安康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5年第02期及当地市场价。
9、本项目管道恢复及强电改造暂列30000.00元/项,施工完毕后据实结算。
四、计价软件
计价软件版本:广联达云计价平台 GCCP6.0版本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网上回执单、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发送邮箱至代理公司(258356836@qq.com),未在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无效。
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采购文件(没有下载文件的单位后面提交不了电子投标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