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292025AGK00132
项目名称:平陆县医疗集团张村镇卫生院老城分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352313.07
最高限价(元):352313.0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平陆县医疗集团张村镇卫生院老城分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352313.0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购置十二导心电图机、免疫荧光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离心机、尿常规分析仪、经颅磁治疗仪(低频交变磁场治疗机)、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低频脉冲痉挛肌治疗仪)、电脑颈腰椎牵引治疗仪、站立架(双人)、TDP治疗仪、平行杠及附件、训练用阶梯(双向)、复合磁治疗仪(糖尿病治疗仪)、动态血压监测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病床、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本次采购范围包括: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所采购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报价的,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报价的,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相关材料,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经营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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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