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H[2025]01010
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中心幼儿园食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6,797.3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中心幼儿园食堂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36,797.3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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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办公用房施工 | 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中心幼儿园食堂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36,797.37 | 1,036,797.3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兰州市红古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落实强省会战略持续优化兰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通知》(红财发〔2022〕49 号)文件,供应商只需提供格式规范的声明函,即可替代《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中心幼儿园食堂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对中小企业预留方式:全部预留,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视为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已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项目品目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并获得相关证书的小微企业供应商,在原价格评审优惠的基础上,提升扣除比例3%。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在项目立项、招标采购、建筑设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建筑全生命周期过程中选取的建材产品须执行以上标准,未列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中心幼儿园食堂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至 2025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兰州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交易,“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