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ZB-2025-066
项目名称:丹凤县葡萄产业融合示范园紫泉山酒庄建设项目工艺部分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760,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葡萄产业融合示范园紫泉山酒庄建设项目工艺部分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1,760,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760,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酿酒设备 | 酒庄设备采购 | 1(41760800) | 详见采购文件 | 41,760,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9月30日前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投产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葡萄产业融合示范园紫泉山酒庄建设项目工艺部分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葡萄产业融合示范园紫泉山酒庄建设项目工艺部分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6)书面声明:①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②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③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