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DZB2025-1152
项目名称:关于2025年西咸新区太平镇环境卫生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西咸新区太平镇环境卫生治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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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清扫服务 | 2025年西咸新区太平镇环境卫生治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西咸新区太平镇环境卫生治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2-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2-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5、《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2-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西咸新区太平镇环境卫生治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
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