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施工N2标段机械设备租赁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QJXAGSSBZLZB-2025-1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对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施工N2标段项目,项目业主为绥德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建设资金国债资金3亿元其余部分为地方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施工机械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分洪洞工程,长度4646m,起止里程为洞0+000~洞4+646。分洪洞进口位于大理河右岸,分洪洞出口位于无定河右岸。
该工程主要由分洪洞工程、进口导流堤工程、进出口道路改建工程等组成。
该工程为县城区防洪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对应的堤防级别为3级,确定分洪道工程分洪隧洞、进口闸室、堤防护岸等永久建筑物级别为3级。
施工N2标段包含施工内容:分洪洞工程2266m(洞2+380-洞4+646m)、道路改建74m、安全监测设备、弃渣场施工和管理及本标段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等。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计1个包件,具体设备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机械设备,且设备使用年限、设备性能、维修保养、燃油动力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设备不分包件。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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