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储气库2025-2027年度老井采气砾石充填防砂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储气库2025-2027年度老井采气砾石充填防砂技术服务已由 冀东油田发展计划部 以 中油冀计【2024】1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计划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冀东油田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冀东油田人工岛及陆岸。
针对疏松砂岩储气库辅助采气井出砂严重的问题,传统的防砂方法防砂的有效周期较短,同时打捞防砂管过程中也会出现打捞遇卡等大修情况,增加了维护成本和生产风险。在辅助采气井井筒内实施砾石充填防砂技术。提高防砂强度,延长防砂周期,降低维修频率和成本,满足储气库建库技术要求。服务过程需满足陆地和海上安全环保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根据冀东油田储气库建设方案要求,南堡储气库地下油藏开发阶段出砂普遍,经出砂预测论证储气库生产模式下出砂程度加剧,为了满足储气库井防砂完井需求,选择防砂强度大、防砂屏障稳定性高的砾石充填类、高强度筛管类完井防砂技术作为储气库完井防砂技术。依据调研结果在储层段10-200米以内的老井防砂技术。砾石充填技术严格执行国家及石油天然气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并服从并配合甲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及合同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
主要内容包括:
①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地质设计,对施工井分析出砂特点,制定防砂工艺方案;
②投标人提供防砂所需的配套工具及全部化学用料;
③投标人负责防砂施工时全过程技术服务和指导。
④投标人提供防砂施工技术总结和效果分析报告。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中标人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4.本项目估算金额:18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如投标人注册地应急管理部门对于石油天然气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须提供其注册地(省、市、自治区)应急管理部门下发的不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通知或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 的类似项目的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砾石充填防砂技术服务。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2025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6人员要求:
3.6.1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合同或甲方盖章证明;若提供合同,合同中需明确其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技术负责人(提供合同或甲方盖章证明;若提供合同,合同中需明确其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3)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持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4)以上人员均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6.2其他技术服务人员要求:3人及以上,提供技术服务时均须持有效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合格证,提供承诺函;均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7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
投标人提供激光粒度分析仪1套、直读光谱分析仪1套、拉力试验机1套。(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3.8其他要求:本项目所需的低密度陶粒支撑剂属于一级物资,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中标供应商范围内采购(现行结果)。(提供承诺函)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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