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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茅箭区五步河至赛武当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茅箭区五步河至赛武当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为通往赛武当景区公路的提标改造项目,路线起于五步河,止于赛武当风景区,路线平面总体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全长11.26km,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6m,配套建设水沟、波形护栏、标志标牌等附属工程。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180天,合同开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合同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1日。实际开工日期2025年5月20日。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 27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21]620号);

2.3.7《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设[2024]367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3财务能力: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1.4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2份近二年(2022年至2024年间任两年)内工程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3年至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招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0不接受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近两年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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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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