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4号机组1号高压主汽联合阀修复项目二次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20
(招标编号:CHDTDZ018/22-QT-03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项目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4号机组1号高压主汽联合阀修复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路97号 2.2项目规模:4×2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4号机组大修期间对红雁池分公司4号机组1号高压主汽联合阀进行修复,工期为25天(包含往返运输)。具体开始时间以红雁池分公司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 标 人 在 评 标 期 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高压主汽联合阀阀体(或者阀座)检修业绩; (2)高压主汽联合阀阀体(或者阀座)治理业绩; (3)高压主汽联合阀阀体(或者阀座)修复业绩; (4)高压主汽联合阀阀体(或者阀座)裂纹处理业绩。 投标人提供业绩时须提供相关业绩表及真实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作范围、时间、服务期、联系方式、合同签字盖章页、或其他可以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如发现业绩造假,招标方将进行否决。 8.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20 15:00到2024-12-27 15: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