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82025000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物业服务(四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6 09:30:00,更正为:2025-08-0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7-16 09:30:00,更正为:2025-08-01 09:30:00。
1.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四次)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3.(一)报价要求2.8法定税金:以上述费用之和法定税金比率计算。供应商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税务网站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资格证明材料截图,若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供应商应当注明各项税率附加税,并提供承诺对税率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更正为:法定税金:以上述费用之和法定税金比率计算。供应商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税务网站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资格证明材料截图,若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供应商应当注明各项税率附加税,并单独提供承诺对税率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2.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四次)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3.(一)报价要求2.5 服装费:每人每年服装不低于4套,供应商应承诺按全新购置仅供本项目单独使用计算并计入本项目成本报价(不包含已计入其他项目成本或已有或库存的情形),且在报价中明确报出服装费的单价(元/套.人)及服装总套数(投标人应将本条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分项单列计入分项报价明细设备工器具配置费中(不包含已计入其他项目成本或已有或库存的情形),进入总报价)。更正为:服装费:每人每年服装不低于4套,供应商应单独提供承诺按全新购置仅供本项目单独使用计算并计入本项目成本报价(不包含已计入其他项目成本或已有或库存的情形),且在报价中明确报出服装费的单价(元/套.人)及服装总套数(投标人应将本条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分项单列计入分项报价明细设备工器具配置费中(不包含已计入其他项目成本或已有或库存的情形),进入总报价)。
3.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四次)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1.(二)6、其他服务要求中“(1)本项目包含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税金、工人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服、清洁工具和清洁设备购买、维修等。以包工形式承包给中标公司。(投标人应将本条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分项单列计入分项报价明细设备工器具配置费中(不包含已计入其他项目成本或已有或库存的情形),进入总报价)。”更正为:(1)本项目包含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税金、工作服、清洁工具和清洁设备购买、维修等。以包工形式承包给中标公司。(投标人应将本条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分项单列计入分项报价明细设备工器具配置费中(不包含已计入其他项目成本或已有或库存的情形,进入总报价)。
4.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四次)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6.一、服务方案总体要求:
供应商须对现场进行调研并分析本项目的服务难点重点及解决措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在投标文件中制定详尽可行的服务方案(至少含环境卫生管理维护方案、秩序维护服务方案、院感培训方案、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方案、餐食制作方案)、应急方案(至少含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公共治安事件、水电气系统故障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更正为:服务方案总体要求:供应商须对现场进行调研并分析本项目的服务难点重点及解决措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在投标文件中制定详尽可行的服务方案(至少含环境卫生管理维护方案、秩序维护服务方案、院感培训方案、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方案、餐食制作方案)、应急方案(至少含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公共治安事件、水电气系统故障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服务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照抄其他项目方案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本项要求。
5.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四次)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6.二、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说明:①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加盖电子签章)。更正为:二、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统证明材料。(说明:①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加盖甲方服务满1年的考核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1825210200003687;预算品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 603,600.00元 /年(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最高限价(控制价): 603,600.00元 /年(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520054。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63号。邮编:6114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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