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GKZB[GK]2025014
项目名称:-196℃人工智能自动化液氮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包1(-196℃人工智能自动化液氮罐):
采购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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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22900-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196℃人工智能自动化液氮罐 | 1(套) | 否 | 本次招标的医疗设备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科研处因业务发展需要购买-196℃人工智能自动化液氮罐1套。该设备应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良好的升级能力,适用临床、科研、教学,并满足将来扩展临床应用领域的需要。投标人应提供贵公司近年最新的设备,且需配备完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5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90天内交货(涉及机房建设的大型设备或供货周期长的进口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