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赤松镇岗顶村沥青路面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LYB-2025-CG-14
1.
靖宇县赤松镇岗顶村沥青路面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 项目概况
采购计划-[2025]-00117号JLYB-2025-CG-14
项目名称:靖宇县赤松镇岗顶村沥青路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6762元
最高限价:1336762元
采购需求:靖宇县赤松镇岗顶村沥青路面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施工企业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加盖公章的电子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是供应商在籍在册人员,具有近期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按废标处理。
3.5供应商应出具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 号、吉建 管[2016]1 号、吉建管[2016]30 号、吉建管[2018]12 号文件、吉建管[2019]11 号、吉建管[2019]28 号、 吉建管[2019]82 号等文件)。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供应商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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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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