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5-C2-260092-XSDG
项目名称:宾阳县凤凰湖体育文化公园提升改造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2294313.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宾阳县凤凰湖体育文化公园提升改造维修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94313.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对宾阳县凤凰湖体育文化公园进行功能提升与设施维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体育器材;修缮园林建筑;健康步道(水上栈道)、围栏、照明设施等修缮;公园成品休闲长椅更换;修缮公共卫生间;凤揽绣球塔和香樟园龙之舞构架修缮;园内地面平整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最高限价(如有):2294313.8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10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供应商拟派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