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局驿城区生活垃圾设备设施更新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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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驿政采购-2025-05-4 | |||||||||||
2、项目名称:驿城区生活垃圾设备设施更新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4,859,500.00元 | |||||||||||
最高限价:34859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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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驿城区生活垃圾设备设施更新项目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如国家有新的强制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5.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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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一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绿色、节能环保、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驻财购【2022】15号文件规定实行承诺制); 3.2 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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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