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00-NTWL-G2025-0013 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市局机关、巡特警支队、警校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总金额人民币900万元。 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形式,并约定优惠率均须为正数,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结算金额=基准价×(1-中标优惠率)×实际配送数量。 注:按照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nantong.gov.cn/)-“市场价格”-“主副食品价格”-送货当日前一日“南通市区部分市场主副食品价格”中的“平均价”确定食材的基准价;若采购的食材“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发布信息价的,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单位,原则上按采购单位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并确定基准价。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及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4.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