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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48号-1-JLRC-HN-2025001-2

2.项目名称:辉南县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二次)

3.预算金额:1602000.00元

4.最高限价:1602000.00元

5.采购需求:

辉南县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二次),具体详见“第二章 项目招标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之内完成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遵循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只对项目评标过程中先中标的标段保留中标资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本项目所使用的植保无人机应为投标人自有设备,提供不低于10架无人机购买发票及产品合格证书;并且每台参与作业的无人机最少配备1名专业飞手且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飞手资格证书;

6.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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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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