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Y-2025-015
项目名称: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3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5(部室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黑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 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信息化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 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办公设备、空调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 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音响、食堂、饮水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 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5(部室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 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