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2025GK)04
项目名称:和田市医共体审方中心及无纸化病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99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29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和田市医共体审方中心及无纸化病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包一
数量:4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区域用药数据监控系统1套、区域处方点评中心系统1套、区域审方中心1套、区域知识库系统1套
备注: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标项二
标项名称:和田市医共体审方中心及无纸化病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包二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99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无纸化归档1套、无纸化归档配套设备1套、无纸化配套电子签名相关产品1套
备注: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完成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标项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日完成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2.1 中小企业政策标项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通过合同分包,将预留份额分包给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30%,其中60%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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