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安全环保标识牌制作服务询比公告
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安全环保标识牌制作服务二、标段(包)编号:20250503030199044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二)项目概况:1x200t/d机械炉排炉+1x5MW抽凝式汽轮机+1x5MW发电机组。
七、服务内容: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安全环保标识牌制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人要求及第五章合同条款。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要求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十、服务地点要求: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厂区内。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以上的类似服务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服务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合同签字盖章需完整有效)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5日 到 2025年07月23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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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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