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庞矿采后充填钻孔堵塞疏通项目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东庞矿采后充填钻孔堵塞疏通项目已由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竞争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服务地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
2.1.2服务期限:9日历天;
2.1.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2.2采购范围:东庞矿充填钻孔在充填过程中因地面充填站充填泵故障管路发生堵塞,需要委托有相应设备和经验的单位负责疏通管路,保证井下正常充填,具体内容详见竞争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
3.1.3 财务要求:/;
3.1.4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煤矿充填系统独立运营或实施堵塞清理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1.5 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4年12月20日09:00时至2024年12月24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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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