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1S14T[2025]30号
项目名称:第一师十四团10连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69769.8
最高限价(元):1169769.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第一师十四团10连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169769.8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10连路面改造16500㎡,其中混泥土道路2300㎡,砂砾石14200㎡,购置和安装太阳能路灯40盏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及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合格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