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G1-00716-TRZB-0024 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第一批次必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238.4 最高限价(万元):238.4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包含各类医疗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上述名单之一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同时根据医疗器械实际情况对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三、**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