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海际竞磋(货物)2025-071
项目名称: 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城西、城北校区建筑物室内外设施维修保障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91400.00
最高限价(元): 1091131.86
采购需求: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914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