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郑州粮食集团兴隆粮食储备库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泵车租赁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JG-SD-兴隆储备库-2025-0015)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郑州粮食集团兴隆粮食储备库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所需泵车租赁,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343国道以南、雍州路以东
2.2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343国道以南、雍州路以东;
项目规模:设有散装平房仓14栋,架空散装平房仓1栋、小包装车间1栋、油罐10栋、油泵房1栋、大米加工车间1栋、物资库1栋、业务用房1栋、机械库1栋、一站式服务中心1栋、门卫室1栋、变配电室1栋、消防水池2座、地磅2台及输送栈桥A、B的土建工程、室外工程及工艺电气设备工程;
2.3招标内容:
序号 | 物资、机械服务统称.名称 | 包件编号 |
1 | 泵车 | 包件1 |
2.4付款方式:租赁款按季度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机械工程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9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50%,租赁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1年内付至结算值的80%,2年内付至结算值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0份份同类型租赁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0.00万元。(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6)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7)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8)其他要求:/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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