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塔中采油气管理区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工程(节能瘦身部分)施工
招标编号:ZY25-XJT11-GC017-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塔里木油田公司,项目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相关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中采油气管理区生产系统能耗仍有较大的降碳和提升清洁能源的空间,秉承“节能瘦身、清洁替代、负碳措施”三步法工作思路,通过对机采、集输、处理、辅助配套系统各环节、各节点的能耗及节能潜力分析,提出瘦身健身、清洁热力及电力替代工艺技术路线。
2.2招标范围:
塔三联合战热贫胺液泵改造(2台),塔中采油气管理区等离子火炬改造(10座),陪套电气、仪表、防腐等专业。具体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2026年10月30日前主体工程完工,2026年11月10日前完成交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及投产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民丰县、沙雅县境内塔中采油气管理区辖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承包商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提供有效的证件扫描件。
3.3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
(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
(4)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
4.施工员1人: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培训合格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
(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提供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
(4)提供2025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5)提供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至少具有油气田油气集输、油气地面系统配套等项目施工业绩其中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封面、工作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2)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一张及以上)。
3.5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 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 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 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人提供组织机构、职责及相关资料和承诺书。
3.7信誉要求:
3.7.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废标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