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B-202506062
项目名称:宁德海关78号办公区宿舍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3.292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292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宁德海关78号办公区宿舍改造项目,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报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②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附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B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二)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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