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地下水抽出及处理服务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CZ11-FW187
本招标项目污染地下水抽出及处理服务框架采购已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将开展湖屯某场地污染应急治理项目。拟选定1家废水抽出处理单位进行作业,废水处理量约3.92万m3,费用预算不超过274.62万元(含税)。
2.2 招标范围:污染地下水抽出及处理服务,主要包括:1)提供污染地下水抽提系统、抽出废水处理一体化设备使用服务;2)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含设备运输、安装(含水电配套设施安装)、运行维护,提供水处理服务过程中的各类药剂、材料等;3)依规合法处置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油、污泥等废弃物、废气和处理后的水。详细采购内容见附件1技术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湖屯镇。
2.5 价格要求:本次招标设置投标最高单价限价,废水抽出和处理最高单价限额70元/方,由于抽出废水处理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招标不作工作量的承诺,超过单价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项目名称 |
废水处理量(方) |
单价(元/方) |
总价(元) |
抽出处理 |
39231 |
70 |
2746170 |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 付款形式:按照合同约定分批次付款,根据采购人认定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形。
3.3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具有含油污水处理的业绩,其单个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处理的废水量不少于10000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需承诺: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地下水抽提系统和抽出废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现场到货安装等前期准备工作。(如优于以上承诺,需明确具体时间。)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的失信分值低于8分或已恢复投标资格。失信分及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7)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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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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