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1120250002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7-11,更正为:2025-07-16。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6 10:00:00,更正为:2025-07-26 11: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7-16 10:00:00,更正为:2025-07-26 11:00:00。
更正事项1: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的 二)安保人员(需配置11人):须持有保安员证(提供保安员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保安队长1人,应同时持有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证书、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现更正为: 二)安保人员(需配置11人)。
更正事项2: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的2.2.1秩序维护员(门岗)5人(含保安队长):
(1)人员要求:
法定劳动年龄内,需持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以及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证书还需同时持有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保安队员需持有保安员证以及由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2.2.1秩序维护员(门岗)5人(含保安队长):
(1)人员要求:
法定劳动年龄内,保安队长需持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以及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证书还需同时持有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保安队员需持有保安员证以及由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更正事项3: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的三)宿管人员(需配置14人)中
二、宿管老师配备及要求:学校共有宿舍楼3栋及附属A楼、B楼等,每栋宿舍楼至少安排2个宿管老师24小时正常值班,宿管老师人数不少于14人(不包括宿舍管理人员)。
现更正为:二、宿管老师配备及要求:学校共有宿舍楼3栋及附属A楼、B楼等,每栋宿舍楼至少安排2个宿管老师24小时正常值班,宿管老师人数不少于14人(包含宿舍主管)。
更正事项4: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的四)绿化保洁(需配置4人)
保洁、绿化、快递服务站工作职责
保洁、绿化、快递服务站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四)绿化保洁(需配置4人,绿化保洁各2人)
保洁、绿化(含快递服务站)工作职责
保洁、绿化(含快递服务站)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更正事项5: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的3、为保障招标人的正常工作秩序,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一周内),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所有拟派服务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保安员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二级、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证书、由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由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证、红十字救护员证等(交招标人逐一核定,复印件交招标人存档,如果中标投标人不能按时提供或不能完整提供或提供不真实资料或无效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人员进驻当日,招标人将根据合同签订时投标人所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人员相关信息一一核对,如不满足,视为其根本性违约,招标人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由中标投标人承担,中标投标人应按已签订合同总金额的2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投标人时生效,并报财政部门处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现更正为:3、为保障招标人的正常工作秩序,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一周内),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所有拟派服务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有效的身份证、保安员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二级、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证书、由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由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证、红十字救护员证等)交招标人逐一核定,复印件交招标人存档,如果中标投标人不能按时提供或不能完整提供或提供不真实资料或无效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人员进驻当日,招标人将根据合同签订时投标人所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人员相关信息一一核对,如不满足,视为其根本性违约,招标人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由中标投标人承担,中标投标人应按已签订合同总金额的2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投标人时生效,并报财政部门处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事项6: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审办法5.3.3.3.特定资格审查中的供应商应具备类似学校管理服务业绩:供应商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1日)以来2个含有类似项目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的合同业绩,合同业绩中应至少包括保安(或相同语意内容)、保洁(或相同语意内容)、绿化(或相同语意内容)、宿管(或相同语意内容)3个及以上服务类型的业绩。
现更正为:供应商应具备类似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供应商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1日)以来1个含有类似学校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的合同业绩,合同业绩中应至少包括保安(或相同语意内容)、保洁(或相同语意内容)、绿化(或相同语意内容)、宿管(或相同语意内容)3个及以上服务类型的业绩。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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