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R1201-GZJC-2025-005
1.采购条件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高州市老旧城区地下综合排水管线提升工程(一期三标段),本项目已成立,建设资金已落实,自购物资:沥青混合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高州市老旧城区地下综合排水管线提升工程(一期三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2. 工程地点:位于高州市老旧城区。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高发改投审[2024]122 号、高发改投(2023)283号
4.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计划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以及 超长期国债。
5.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次实施的一期三标段(4和7区),建设内容包括共计铺设排水管网约 44706 米,清淤修复和更换破旧管网6436 米,护坡修复约 240 平方米,提升泵站 1个,1个城市内涝点整治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
2.2采购内容说明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招标采购。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T/CFLP0016-2019);
(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在过去的三年内年均产值需达到相应规模。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2年1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3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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